最新通报!石家庄、沧州多人被查处!
石家庄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前,石家庄市纪委监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市园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姚斌违规接受被考核单位宴请问题。
2021年3月,市园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姚斌带队,对市城市水系园林中心进行年度领导班子及成员综合考核后,接受该中心主任王锡江安排的宴请。2021年9月,姚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锡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彦岭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问题。
2017年至2019年,刘彦岭先后两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接受该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费用均由该私营企业主支付。刘彦岭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刘彦岭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市国有重点企业监事会原主席李小平、长安区西兆通镇原党委书记陈晶、市公安局长安分局西兆通派出所原所长聂云峰等人违规接受某私营企业宴请问题。
2016年至2020年,李小平、陈晶、聂云峰长期出入某私营企业内部食堂,接受、安排宴请活动,相关餐饮费用均由该企业支付。李小平、陈晶、聂云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李小平受到开除公职处分,陈晶、聂云峰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三人均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在高压态势之下,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仍然我行我素、心存侥幸、顶风违纪,表明“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由风及腐、由风变腐的风险始终存在。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作风“防火墙”。
元旦、春节将至,节点就是“考点”。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体推进正风肃纪反腐,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动新时代党的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作风,传承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发挥好“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起,从领导干部抓起,紧盯元旦、春节关键节点,对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重拳惩治,对花样翻新、改头换面的隐形变异“四风”露头就打,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把节点变成作风建设的“加油站”,让清正廉洁的风气不断充盈,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沧州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警示震慑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一、海兴县发改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国义要求服务管理对象支付饭费问题。2020年11月,梁国义要求管理服务对象支付个人宴请欠款4270元。2021年10月,梁国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还。
二、黄骅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片区负责人吴忠贤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问题。2021年7月、8月,吴忠贤违规收受社区矫正人员两条香烟共计500元,并接受宴请。2021年11月,吴忠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新华区原卫生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兼主管会计屈国艳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5月至2021年11月,屈国艳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9次,共计2778.61元。2021年12月,屈国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四、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吴桥县分局环境监控中心负责人赵卫国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私家车问题。2019年6月至2020年3月,赵卫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多次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私家车用于接送孩子外出学习和其本人的日常工作。2021年12月,赵卫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东光县民政局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原负责人马智慧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20年2月至2020年7月,马智慧向其本人在内的3名不符合条件的管理人员发放特困人员日间照料费共计3150元。2021年11月,马智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5起案例,都是节日期间容易发生的踩踏纪律“红线”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通报曝光这些违纪问题,就是要释放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就是要提醒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时刻自省自律,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就是要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筑牢初心使命,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带头严格家教家风,厉行勤俭节约,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向上向善,实现移风易俗、化风成俗。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节点”就是“考点”,作风就是宣言。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扛起抓作风抓纪律的政治责任,把正风肃纪摆上重要日程,不断强化对本地本部门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将上级有关要求和通报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决防止由风及腐、由风变腐。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对照通报反面典型案例,引以为戒、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做到自重、自警、自醒,以清廉务实作风,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查纠节日“四风”问题,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深化“两转两促三思考”活动成果的具体实践,自觉把正风肃纪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校准目标方向,强化系统观念,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决不放过。坚持久久为功、扭住不放,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标本兼治,用作风建设新成效展现干事创业新气象、彰显党员干部新作为。
来源/石家庄市纪委监委网站、沧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董征